杨小姐,不要把我们当枪使《原创》作者:张子保
2016-10-10 21:3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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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肩负舆论监督使命的反腐卧底记者,有这样或那样的人会有所求,求之不得的一些人就会想尽办法利用反腐记者,利用反腐记者手中的笔,来达到一些人想要达到的目的,因此,反腐记者在采访中如果误信了别人带着目的所提供的信息,又将这些信息见诸报端,那么这毫无疑问的是被别人“当枪使”了。去年末,北京某大学院一位女教师向我爆料:

张记者,

您好!

我是一个被北京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某某(处级干部)长期欺骗感情、夺取贞操、长期迫害的女孩子,长期的精神压力和痛苦,至今已经让我没有生存的意念,走投无路之下,向你寻求援助。我看到您的有关文章和简介,觉得您应该是一位正直的人,所以给您发此邮件,恳请您的帮助。我的事情得到公正的处理。

我连夜给她写出了《女教师xxx举报北京某学院院长强奸她三次》一文在互联网曝光,在我的知名度的影响下,全国媒体同行互相转载,在全世界引起轰动!也惊动了美国之音。官方前去调查,纪委正想逮捕刘院长时,刘院长一脸震惊,没有那回事啊!刘院长不知又怎样花言巧语欺骗了杨小姐。过了数十天杨小姐又和我扣扣聊天得知:张哥,我俩又合好了,希望你报道的我的事,望你给我删了!求求你了!面对杨小姐的话,我冷笑了,我心想,杨小姐你太幼稚了!媒体是你家开的吗?想删就删?你把我们当枪使啊!但我也不是你什么人,不应该说,但作为良知的人我告诉你:你和刘院长不会幸福的,事实告诉你,他是不爱你的,不要被他迷惑双眼,你也是一位大学生,望你擦亮眼睛,悬崖勒马,一阵风过后,他又甩你!叫你欲哭无泪、求救无门。又过数十天,刘院长不知他咋知道我的电话并说道:兄弟给俺删了吧!给你封口费五万元!我冷笑一下说,不行,我对网友负责,不做金钱的奴隶!我拒绝了刘院长的这一请求。我告诉他:我写文章从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,绝不胡编乱造,更不会捕风捉影,有时候还要因写文章而到当地去实地走访核实。保证写出的文章经得住事实和法律的检验,这样才能够在反腐记者的道路上走的久远。我有杨小姐的证据在档案袋里!不实不服法院见!我说我完挂了电话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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